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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真正的专家学者声乐教授老师们的眼里,我这歌简直就是声音的祸害。
专家学者教授们哪里顾得上理睬我这样的小人物。翻唱无罪,乱唱有理。
趣闻儿童 发表于 2009-8-13 18:29 趣闻儿童,看了你很多的帖子,给我就是一种“莫名其妙”的感觉,你的语言给人的感受是“玩世不恭”和“怨天尤人”。
你要引起专家学者教授们注意就好好地“露”几首呀,再说,自己高兴的事情又何必非要引起他们的注意呢?!誰说翻唱有罪了?哪个又不容许您乱唱了?你的这些语言真的让人感到“莫名其妙”的。
“在真正的专家学者声乐教授老师们的眼里,我这歌简直就是声音的祸害。”您这是什么话呀?在这里我看到有很多的朋友在喜欢你的歌曲,在捧您,在给你赞美,您却给大家这样的“待遇”,不是在挖苦你的歌迷了吗?我也曾给你赞美之词,看来我这个“教授”得从头学习音乐了。
我不是想和你争吵什么,只是觉得你的言辞有些“另类”,何必这样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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